关于启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电子印章)”的公告
日期:2021-10-29 09:18
来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大中小】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推动执法服务便民化,我局决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启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电子印章)”,通过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管理系统,用于以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办理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在行政执法文书中使用该章(电子印章)与使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附件: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电子印章)印模。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
![](/default/xhtml/shangxia/images/content/dz.png)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