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定向选调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省公路建设中心专业技术力量配备,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结合当前项目建设管理实际,决定通过定向选调方式,将专业素养好、实践能力强、勇于担当负责的优秀公路工程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省公路建设中心工作。现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与数量
工程专业技术岗位5名。
二、选调范围
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人员;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管理的公路工程项目办、推进办工程管理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专业、专长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选调:
1.试用期未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离任审计结论或干部调任公示结果影响调任的;
7.到现岗位工作未满一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选调办法
(一)信息发布
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20日,分别在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网站、一楼办公大厅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1日8:30时起,2023年4月20日17:30时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需填写《定向选调人才报名表》(见附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gljszxrsk@126.com。
(三)资格审查
省公路建设中心人事科将依据选调条件,对符合条件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选。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4月21日下午13:30分。
2.省公路建设中心成立定向选调专业技术人才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人选进行面试,逐一测试专业能力、个人素质、综合能力,以投票方式进行评定。
3.按照面试得票结果从高到低排序,前5人为确定初步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选调人员承担。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省公路建设中心派出考察组,对拟选调人选进行考察。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了解拟选调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控能力和专注度、心理素质和个人征信等情况。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如有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履行相关手续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由省公路建设中心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会议批准后,在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网站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入手续。
五、福利待遇
选调人员(事业编制)将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附件:《定向选调人才报名表》
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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