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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交通运输优秀文化品牌推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4-03-22 16:08 来源: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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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行业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优秀文化品牌推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愿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繁荣发展交通文化事业,丰富和发展新时代交通精神。增强龙江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打造一批内涵丰富、特点突出、体系完备、服务规范、享誉行业内外、辐射带动力强的交通运输文化品牌,展示行业文化建设成果。发挥文化品牌典型示范作用,提升交通运输发展软实力,为努力当好中国现代化龙江实践的开路先锋营造良好氛围。

二、申报推选范围及标准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打造的文化品牌可报名参选。参选品牌应达到以下标准:

(一)具有完善的价值理念体系。包括愿景、使命、精神、职业道德等,并在实践中得以落实,成为员工共同遵守的价值准则。

(二)具有完整的价值识别系统。有服务对象普遍接受的服务名称和形象标识,能够体现行业及本单位的特色,展现本单位的文化形象。

(三)有较高的服务质量或执法水平。有高标准的服务规范和行之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

(四)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方法和管理手段,体现时代精神风貌。

(五)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知名度高,影响力广,发挥着文化“名片”的作用;在主流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推广,且近期未发生负面舆情;品牌在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发展中,群众认可度、社会美誉度高。

三、奖项设置

活动设置“政务事业类交通运输十佳文化品牌”“企业类交通运输十佳文化品牌”和“交通运输优秀文化品牌”及各分类奖项。推选文化品牌带头人,符合条件的各单位请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参选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文化品牌推选表。

(二)文化品牌建设实施纲要、工作方案、文化手册等。

(三)文化品牌建设情况总结(文化品牌建设过程,包括品牌定位、基本特点、打造历程和社会评价等)。

(四)文化品牌建设成果(含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材料和获得荣誉的证明等)。

(五)优秀文化品牌带头人推荐表。

四、活动流程

推选活动从20243月开始,至202410月结束,分五个阶段。

(一)推介阶段(3月中旬—5月)

1.启动。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众号、抖音号、今日头条号、《黑龙江交通》等平台发布活动公告。

2.推介。采取集中推荐和单位自荐两种方式。各市(地)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汇总本地区、本系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统一报活动组委会。单位也可自行申报。

(二)初选阶段(6月)

召开初评会,在所有参选者中推选出候选品牌,进入下一阶段。

(三)集中展示阶段(7月—8月)

举办“讲出你的品牌故事”活动。品牌代表现场展示品牌形象风采,评委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作为推选的重要依据。

(四)终评阶段(9月)

召开终评会,推选出“政务事业类交通运输十佳文化品牌”“企业类交通运输十佳文化品牌”和“交通运输优秀文化品牌”及各分类奖项,推选出文化品牌带头人、优秀组织单位。

(五)公示公布(10月)

对推选出的品牌进行公示公布,并举行各类活动推介品牌。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推荐工作要按照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材料齐备、优中选优。对于资料提交不齐全的单位,视为主动放弃。

(三)参评品牌材料(纸质材料2份及电子版)报活动组委会。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31日,纸质推荐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人:杨璠、姜彬,电话:0451-82620373,电子邮箱:hljjtxwxc@163.com,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72号(请注明“交通运输优秀文化品牌推选活动”)。

附件:1.交通运输优秀文化品牌推荐表

      2.优秀文化品牌带头人推荐表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4318

责任编辑: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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