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4-06-27 13:40
来源:厅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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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专家技术评审工作程序》(交安监发〔2023〕140号)等有关规定,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专家对黑龙江省龙华工程实验检测有限公司、黑河市恒宸公路检测有限公司开展了专家技术评审。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质量检测机构的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1号;邮编:150081;
电话:0451-87560052。
2024年6月27日
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结果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类别 |
申请类别 |
评定结果 |
1 |
黑龙江省龙华工程实验检测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 综合乙级 |
资质延续 |
通过 |
2 |
黑河市恒宸公路检测 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 综合丙级 |
资质延续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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