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专家技术评审工作程序》(交安监发〔2023〕140号)等有关规定,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专家对黑龙江省龙督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开展了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专家技术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质量检测机构的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1号;邮编:150081;
电话:0451-87560052。
2024年9月9日
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结果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类别 |
申请类别 |
评定结果 |
1 |
黑龙江省龙督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桥梁隧道 工程专项 |
资质审批 |
通过 |
2 |
黑龙江宏强工程质量 检测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 丙级 |
资质审批 |
通过 |
3 |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 乙级 |
资质延续 |
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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