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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植于信 传递于行 信用修复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

日期:2020-12-28 16:33 来源: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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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植于信 传递于行

信用修复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

 

案例回顾

 

2019年7月18日,塔河县应急管理局对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瓦樟公路地A1项目经理部(瓦拉干一号石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道路出口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对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瓦樟公路地A1项目经理部(瓦拉干一号石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公示在“信用中国”、“信用黑龙江”网站上。2019年7月25日,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瓦樟公路地A1项目经理部(瓦拉干一号石场),按照塔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进行了整改,至此本案办理完毕并结案。 

经核实,该企业在被行政处罚后积极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管理硬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同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和台账,切实履行了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该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期内信用情况较好,未再次产生不良记录,符合信用修复的条件。地、县两级诚信办公室以及行政处罚单位在审核完该企业提交的信用承诺书等材料后,积极协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来源:信用黑龙江


责任编辑: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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