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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11-04-08 11:13 来源: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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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2011年工作思路五个部分。

联系电话:0451-82624398。

电子邮箱:hljjtzwgk@126.com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概述

  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厅以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重点,积极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健全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为全省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别是夺取全省公路建设三年决战的决定性胜利,营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有利保障。

  (一)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试行)》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全面推进全行业依法行政,不断健全完善科学、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制度约束体系。以规范省交通运输厅重大事项向社会公开行为为重点,制定了《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重大事项公开办法》,保证了交通运输重大事项程序合法、真实有效、准确及时公开。

  (二)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信息平台作用有效发挥。整合政务公开网站资源,增加 “重点工程建设”、“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交通建设项目施工”、“质量监理”等栏目并定期发布相关业务信息,对公路建设相关事宜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实时公开,切实提升了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行使,在营造全社会理解交通、支持交通的良好氛围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加强行政权力梳理,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执罚公开信息发布管理,保证了全系统行政权力行使规范透明。针对全厅部分单位和部门机构调整后行政权力的增减,对增加、废止、合并的行政权力进行了严格清理,废除了养路费征收等行政权力14项,全省交通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大幅提升。

  (四)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公开辐射范围不断扩大。积极开展以“公开交通、透明交通”为主题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采取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图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置网站宣传图标等方式,大力营造交通运输政务公开的社会氛围,取得明显成效。

  (五)加强专项学习培训,人员业务素质全面强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项培训和信息公开保密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学习方式,邀请省政府和省保密局有关专家进行专题授课辅导,制定了网上咨询和网上办公实施方案,全面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和保密意识,为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提供保障。

  (六)加强推行办事公开,行业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以完善办事大厅管理、实行网上办公和网上审批、完善专项制度等环节为重点,全面强化交通运输企事业政务公开管理工作。运输管理公开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开展运输管理“一站式”服务工作,利用运政服务大厅大屏幕、触摸屏查询系统,公开道路客运、汽车维修检测、国际道路运输、行政处罚和运价管理等工作的办事程序,印发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办事指南”等相关宣传资料,提醒经营者和服务对象办理业务的注意事项以及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全面加强政策咨询、运政信息查询、信访接待、举报投诉等相关服务,极大方便了经营者和服务对象。收费管理公开工作进一步明晰。设立路政审批大厅,对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非交通标志设置的审批程序、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等内容进行公开现场审批。同时,各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黑龙江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公式牌,对规范收费行为、收费程序、收费标准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保障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采取年初制定目标、逐月分解落实、年终总体考评的方式,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厅政府信息发布量不断提高,2010年主动公开信息1423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一)交通门户网站。交通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交通信息400条,在省政府政务公开网发布信息370条。完成信息更新总计770条。

  (二)主要新闻媒体。在《中国交通报》和《黑龙江日报》上刊登公路建设信息100余篇;在《东北网》发布公路建设信息50余条;在黑龙江电视台播报《公路建设进行时》栏目30余期;举办交通行业专题新闻发布会1次。

  (三)厅内自有载体。印发黑龙江交通信息368期,公路建设专报43期,创办发行《黑龙江交通报》49期,《交通视点》12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公众大多都是以电话方式进行咨询了解,工作人员均给予详细讲解和耐心指导,明确告知我厅政务公开网址、申请方式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公众普遍满意。2010年,我厅受理依申请公开1例,由相关部门对其要求公开信息予以了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下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部门预算、公共资源、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信息公开,逐步扩大公开信息量。认真执行黑财预[2010]19号文件要求,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全面加强各部门、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标准和年报信息,以及交通相关收费标准等群众关注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切实采取有效形式,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的全过程公开,确保项目建设实施依法合规。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机制。继续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答复责任。积极主动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地进行申请答复。对无正当理由拒绝答复申请人申请的,按照有关规定责令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进一步推行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研究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社会服务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务。具备行政执法权力的单位要充分利用公共媒体、互联网、公告栏、电话咨询等各种方式主动公开办事的依据、流程和结果,实现办事项目有关信息的充分告知,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四)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公开。严格遵守重大事项决策原则,进一步落实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实行与公开制度和专家论证、听证制度咨询,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工作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重点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部门文件备案制度,明确责任追究主体、内容和程序,形成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落实好《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安全性。

  (六)进一步抓好学习培训。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保密业务为重点,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切实提升全厅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七)进一步开展督促检查。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保证政务公开各项任务的落实。采取网上考核、实地抽查、群众评议等多种形式,对政务公开进行考核评议。强化考评结果的应用,每季对网上考评结果进行排名,年终总评,以考评推动工作落实。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直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责任编辑: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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