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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13-04-26 11:18 来源: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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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呈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2013年工作思路等五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联系电话:0451-82624398

  电子邮箱:hljjtzwgk@126.com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概述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全面落实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密围绕全厅三年决战后“转型、转段”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加强管理、提升水平、促进发展”为主题,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畅通信息渠道,加大公开力度,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为全省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推进全行业依法行政,重新修订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12项工作制度,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二)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以会代训,厅主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上级要求,研究工作要点,部署落实目标任务,保证工作有的放矢。同时,开展专业培训于2012年11月份组织开展了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邀请省政务公开办相关领导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进行了专题授课辅导,全面提升了专业人员业务素质,为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提供人力保障。

  (三)认真执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严格遵守重大事项决策原则,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均实行预公开制度和专家论证、听证制度咨询,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意见征集采纳情况。根据权利运行程序制作权利运行流程图,明确了各个审批环节的办事依据、办理条件、办结时限等事项,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及时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2010年第1号),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积极配合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筹建工作。我厅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调研座谈会,与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领导调研组深入探讨了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意见及建议。同时,我厅将《黑龙江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责任目标考核方案》转发至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求做好贯彻落实,并制定了《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保障方案》。

  (五)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监督考评管理。利用网络管理平台,定期对各部门和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动态监督考评,以考评推动工作落实。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直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评比内容,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利用门户网站抓好主动公开。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增设了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功能,以便于群众在线申请,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办事效率。同时增设了政务公开目录编号与检索功能,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对我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进行检索查询。2012年以来,在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政府信息650条,其中,黑龙江交通信息256期,动态信息简报44期。在省政府政务公开目录发布信息190条。

  二是利用主流媒体抓好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和公众认知度。先后在《中国交通报》和《黑龙江日报》上刊登公路建设信息113余篇;《黑龙江交通报》发行217期;《交通视点》发行75期;《黑龙江经济报》发稿35条,《生活报》及省市广播电台等其它媒体发稿200余条。在《东北网》发布公路建设信息40余条,举办交通行业专题新闻发布会1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和收费情况

  自《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公众大多都以电话方式进行咨询了解,工作人员均给予详细讲解和耐心指导,明确告知我厅政务公开网址、申请方式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公众普遍满意。2012年,我厅发生依申请公开4例,在办理过程中,对属于我厅信息且按规定能够公开的,我们主动为申请人提供查阅、抄录、复印等服务;对来信来函的,及时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给予回复。对申请人一律实行无偿服务,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厅未发生过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2013年工作思路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也是全省交通运输全面提升管理、加快转型发展之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厅中心工作,提升管理,提升效能,提升服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推进全厅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努力为全省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一是着力加强政务公开服务体系建设。各单位和部门要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充实公开内容,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信息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推进依申请公开网络电子平台建设,提升行政事项办理的效率和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是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省级财政部门统一规定,主动及时公开交通运输部门预决算信息,做好“三公”经费(即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工作。继续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加大项目规划、审批、实施以及监管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交通运输领域重大突发事件的主动公开和舆情引导,及时、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应急举措、公众防范措施以及调查处理情况。

  三是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推进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各单位和部门,优化办事流程,实现流程再造。注重利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成果,对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重新修订、编制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依托电子政务平台进行固化,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四是着力抓好基层单位政务公开建设,全面推进办事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公路、航务、收费、运管、路政等部门,以及高速公路、道路运输等经营企业,要编制和公布服务项目目录和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进一步加强办事公开制度建设,保证办事公开的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做到让群众满意。

  五是着力推进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黑龙江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保障方案》贯彻落实工作。

责任编辑: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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