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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15-03-16 11:21 来源: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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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收费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政务公开办联系。

  咨询电话:0451-82620701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概述

  2014年,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4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做好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国务院取消下放项目承接落实工作。经多次清理,在去年精简的基础上,今年再次取消2项,下放1项,暂停4项,合并4项、承接国家下放项目1项,对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6项,取消年检年审事项16项。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厅向社会公布了经清理后保留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单。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2014年,按照省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及时公开了省交通运输厅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按照国家及省财政厅“约法三章”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只减不增。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自觉履行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三)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目前,厅级平台约222项目,674家企业,1000名从业人员信息已经公开。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信息公开。我厅印发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动态信息》等载体,及时向行业公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事故信息。同时制定印发了《2014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并通过政府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五)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我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厅直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有关通知,确保统计工作有效落实。

  (六)全面完成厅直系统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厅组织全厅直属18个单位,详细制定了全厅以及厅直系统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新平台建设方案,并组织改版升级。新平台设置了机构职能、行政权力、公文法规等15个主体分类,40余个子栏目,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电子管理系统,设计了全面便捷的信息检索服务,制定了合理的信息共享流程。此次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系统升级采用专业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形成了以厅门户网站为主,各单位二级子站为辅的综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平台,实现了政务公开系统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七)进一步强化主流媒体作用。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工作,策划了最美乡村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公交都市建设、集中连片地区交通扶贫及部分高速公路建设等重大主题宣传活动。特别是高速公路在春运、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免费通行阶段,积极联系媒体开展相关报道,及时回应社会热点。举办了《黑龙江省道路运输行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及时解疑释惑,回应公众期待。积极组织媒体走基层,今年以来在人民网、中国交通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电视台、东北网等主流媒体发稿502余篇。

  (八)进一步加强监督保障工作。在内部监督上,主动接受全行业的监督,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在外部监督上,通过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并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信息200余条;通过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发布各类动态信息3909条,涉及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重大项目、综合规划、预算公开、监督检查、人事管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制度建设等内容;其中行政审批栏目发布信息126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省交通运输厅未发生过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收费情况

  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未收费。
六、存在问题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信息公开内容还需不断完善,公开时效还需进一步提高,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坚持政务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并落实专人负责。采取经常性督促检查与定期督促检查相结合方式,重点督查各单位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的基本内容,是否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保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质量。积极发挥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作用,进一步畅通专家咨询、厅长信箱、行风热线等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广泛便捷的服务。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查询方式、公开范围、依申请方式和程序以及服务电话等内容,以正确指导公众主动查询和申请查询公开信息,畅通民意征集、网上咨询等渠道,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三)不断完善政策解读机制。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试行)》,一是增加例行新闻发布会。拟在每年的年初、年中、年底举办三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内容由厅主要领导审定,主要包括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情况等。二是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发布。根据厅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筹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突发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加强省厅重大政策解读。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政策,在专题发布的基础上,增加专家深入解读,为群众答疑解惑。

  (四)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业务培训。举办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条例培训班和新闻发言人培训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法制观念和新闻敏感性,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责任编辑: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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