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制度
日期:2014-01-10 10:47
来源: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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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政府信息的发布必须经过初审、审查和备案三个程序。
第二条凡要公开的信息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后分管领导审定。
第三条经分管领导审定后签字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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