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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7-09-04 10:51 来源: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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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五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自身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服务保障龙江丝路带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紧紧围绕交通运输发展和全省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坚持需求引领,聚焦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的需求和期盼,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公开内容不深入、机构不完备、实效不理想等问题,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多参与、能监督,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和交通运输政府数据开放。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末,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交通运输工作
  主要任务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2018年年底前通过全面优化顶层设计,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及时充分转载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通过相应渠道发布的对行业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全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和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政策信息。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建设2020年年底前实现许可等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联合网信、工信、公安等部门,对政府网站的建设、定级、备案、运维、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互动、安全和关停等加强监管监测。(厅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二)强化交通运输政策解读
  1切实做好上级重大政策解读工作。20176月开始,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交通运输重大政策、涉及本省交通运输重点工作和重要事件主要负责人通过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采访、参加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厅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2切实做好本级政策解读工作。20176月开始,厅本级制发的政策性文件公布前,预先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减少误解猜疑。政策制定后,本着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点在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执行口径等方面,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关系民生、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要重视收集反馈的信息,善于运用媒体,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厅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三)强化舆情收集研判应对
  1把握舆情收集重点。2016年年初起,重点了解涉及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厅本级会议议定事项的政务舆情信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交通运输部门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涉及交通运输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舆情等。(厅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配合)
  2把握研判处置方向。20178月份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联动工作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分类处置。对建设性意见的吸纳情况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实际困难的情况要及时对外公布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引0发舆论关注的错误看法,经充分研判后适时适度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对严重影响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虚假和不实信息,要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进一步做好专项回应引导工作,围绕重要节点、年度交通运输会议、重大交通改革举措、大项工作、重大突发事件等,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厅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以及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3把握舆情回应时效。2018年年初建立健全重大政务舆情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及有关新闻媒体、网站的沟通联系,及时发布社会关注度高、关系民生、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接到舆情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厅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处以及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四)扩大公众参与
  1规范公众参与范围。重点围绕交通运输发展计划、重大规划以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等,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交通运输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根据需要通过多种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厅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2规范公众参与方式。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须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应予及时公布,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做好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政策措施执行的评估和监督工作。(厅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处以及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3规范公众网上参与渠道。优化政府网站留言收集、处理、反馈机制,进一步完善健全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领导信箱等互动栏目,为群众咨询办事项目、分享办事经验、点评办事效率提供公开渠道,提高交通运输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交通运输工作的认同和支持。(通信中心负责,相关部门单位配合)推进行业数据开放,2019研究制定级信息资源目录及行业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厅科教处牵头,通信中心配合)

4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制作、审查和公开主体统一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制作(保存)部门的信息公开主体作用。(厅办公室负责)2019完善网上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和告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和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给予答复。(厅办公室牵头,科教处配合)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提高信息公开诉讼案件应诉专业化水平。(厅政策法规处负责)
  (五)健全“五公开”工作机制
  1推进落实决策公开。争取2017年年底前,建立健全预公开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不少于30期限内,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以及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厅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处及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2推进落实执行公开。围绕厅年度工作报告、交通运输(短期、年度、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做好执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项目督查审计结果、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相关部门单位负责)

3推进落实管理公开。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20175月份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底前将交通运输政务、公共服务主要事项统一纳入政务服务平台,打通交通运输行业服务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厅办公室牵头,科教处及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4推进落实服务公开。2017年底实现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与网上办事大厅有机整合,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2018年底与政务服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网上办理程序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全面公开,落实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准确一致。(厅办公室牵头,科教处及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5推进落实结果公开。公开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报告、行政决议事项落实情况,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重点公开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结果如实公开,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要求(厅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6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2018年起,各单位拟制公文时,严格执行公开属性一并报批程序,对没有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及公开方式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由厅办公室实行退文处理。拟文单位办公室负责对公文的公开属性及拟不公开理由进行审查。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法规部门审查。(厅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单位配合)

7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2018年起,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工作流程相关规定,健全公众代表、专家、媒体、利益相关方等列席部有关会议的制度。对需要提交厅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主办单位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公开征求过意见的,应附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应积极采取网络和新闻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厅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单位配合)
  8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拓展和定期审查。20196月底前,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五公开要求,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进政务运行阳光透明。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每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以及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每年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由依申请公开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依法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厅办公室牵头,法规处及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六)强化组织保障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厅直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2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着力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2018年底前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

3强化考核问责机制。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政务公开工作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强化激励和问责,对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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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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